对用户定义的类型的 Usage 特权

要控制哪些用户可使用不透明类型、单值类型或命名行类型,请指定对该数据类型的 Usage 特权。Usage 特权允许 DBA 或类型所有者限制用户对列或程序变量(或者对命名行类型的表或视图)指定数据类型或者对该数据类型指定强制转型的能力。创建数据类型时将把 Usage 特权自动授予 PUBLIC(在符合 ANSI 标准的数据库中除外)。在符合 ANSI 标准的数据库中,将把对数据类型的 Usage 特权授予该数据类型的所有者。

要限制哪些用户可以使用不透明、单值或命名行类型,首先必须撤销 PUBLIC 的 Usage 特权,然后指定要授予 Usage 特权的用户的名称。例如:要限制只有一组用户可使用名为 circle 的数据类型,可执行下列语句:
REVOKE USAGE ON circle
      FROM PUBLIC;

GRANT USAGE ON circle
      TO dawns, stevep, terryk, camber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