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 | 类型 | 解释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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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antor | VARCHAR(32) | 特权授权者的名称 | |
grantee | VARCHAR(32) | 特权被授权者的名称 | |
tabid | INTEGER | 数据库对象的 systables.tabid 中的值 | |
tabauth | CHAR(9) CHAR(8) | 指定对表、视图、同义词或序列上的特权的模式:
|
如果 tabauth 列显示大写的特权代码(例如:S 表示选择),那么这指示用户还可以选择将该特权授予他人。用小写列示的特权代码(例如:s 表示选择)指示用户具有指定的特权,但不能将该特权授予他人。
连字符 (-) 指示 tabauth 模式内该位置缺少对应的特权。
带星号 (*) 的 tabauth 值意味着存在列级别特权;另请参阅 syscolauth(SYSINDEXES 这一页)。(在 DB-Access 中,指定表的 Info 命令的 Privileges 选项可以显示对该表的列级别特权。)
tabid、grantor 和 grantee 的组合索引只允许唯一值。tabid 和 grantee 的组合索引允许重复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