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 DROP TYPE 语句从数据库中删除用户定义的 Distinct 或 Opaque 数据类型。(您无法使用此语句删除内置数据类型。)
该语句是 SQL ANSI/ISO 标准的扩展。
如果您包含可选的 IF EXISTS 关键字,则如果未在当前数据库中注册用户定义的 Distinct 或 Opaque 数据类型,则数据库服务器不执行任何操作(而不是向应用程序发送异常)。
如果您尝试删除内置数据类型,则 DROP TYPE 语句失败。如,内置的 Opaque BOOLEAN 或 LVARCHAR 类型、或者内置的 Distinct IDSSECURITYLABEL 类型。
如果数据库包含任何定义引用了 Distinct 或 Opaque 类型的强制转型、列或用户定义的函数,则不能删除该数据类型。
DROP TYPE new_type RESTRICT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