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态例程名称规范简化 SPL 例程的编写,该例程调用另一个直到运行时才能知道其名称的 SPL 例程。
要指定 EXECUTE PROCEDURE 语句中的 SPL 例程的名称,而不是罗列 SPL 例程的显式名称,您可使用 SPL 变量来保留例程名称。
如果 SPL 变量命名返回值的 SPL 例程,则包括 EXECUTE PROCEDURE 的 INTO 子句来指定 receiving variable(或多个变量)以保留 SPL 函数返回的一个值(或多个值)。要获取更过关于如何动态地执行 SPL 过程的信息,请参阅《GBase 8s SQL 指南:教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