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库对象名

使用数据库对象名段来指定数据库对象的名称,例如列、表、视图或用户定义的例程。当看到引用数据库对象名时,使用本段。

语法

Database Object Name

元素 描述 限制 语法
database object 驻留的数据库 必须存在 数据库名
dbservername database 的数据库服务器 必须存在。在 @ 后面没有空格。 标识符
object 数据库对象的名称 请参阅用法 标识符

用法

数据库对象名可以包含限定符和分隔符以指定数据库、服务器、协同服务器(仅对于 XPS)、所有者和(对于某些对象)另一个数据库对象(当前数据库对象是其组成部分)。例如,以下表达式指定在数据库服务器 butlerstores_demo 数据库中由用户 gbasedbt 拥有的 stock 表的 unit-price 列。
stores_demo@butler:gbasedbt.stock.unit_price

如果创建或重命名一个数据库对象,那么声明的新名称在数据库中相同类型的对象中必须是唯一的。因而,新视图的名称必须在相同数据库内存在的表、视图和序列对象的名称和同义词中是唯一的。(但视图可以和相同服务器的不同数据库中的视图具有相同的名称,或例如和触发器具有相同名称,因为它们是不同类型的对象。)

在兼容 ANSI 的数据库中,owner.object 组合对于对象类型在数据库中必须是唯一的。数据库对象规范必须包含不属于您的数据库对象所有者名称。例如,如果指定了一个不属于您的表,那么也必须指定表的所有者。所有系统目录表的所有者都是 gbasedbt

GBase 8s 中,唯一性要求不适用于用户定义的例程(UDR)的名称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例程重载以及例程签名

数据库语言环境代码集中的字符用在数据库对象名中是有效的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 GBase 8s GLS 用户指南

1 GBase 8s 扩展
2 请参阅 所有者名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