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扩充因素的值是数据库的属性,其基于创建数据库时的 QL_LOGICAL_CHAR 设置而不是由 ALTER TABLE 语句声明(如果这两个设置不同)。
当启用此功能时,声明其为 VARCHAR 或 NCHAR 数据类型,只有最大大小规格由此功能扩展。保留的大小是由数据类型声明中的显示或缺省的 reserved 值指定的字节数,因为逻辑字符的最小大小为 1 字节。
用户定义的字符列类型的大小规范(UDTs)通常解释为字节并不会被此功能影响。存储字符串作为大对象的列(例如:CLOB 和 TEXT),同样不受影响。
有关 SQL_LOGICAL_CHAR 配置参数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 GBase 8s 管理员参考手册。有关多字节语言环境和逻辑符号的其它信息,请参阅 GBase 8s GLS 用户指南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