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元素变量

在您声明集合变量之后,请声明元素变量来保存该集合的个别元素。元素变量的数据类型必须与集合元素的数据类型相匹配。

例如,要保存 primes 列中 SET 的元素,请使用诸如下图所示的一种元素变量声明。

图: 元素变量声明。

DEFINE p INTEGER;
要声明保存 twin_primes 列的元素的变量,其保存嵌套的集合,请使用诸如下图所示的一种变量声明。

图: 变量声明。

DEFINE s SET( INTEGER NOT NULL );

变量 s 保存整数的 SET。每一 SET 是存储在 twin_primes 中的 LIST 的一个元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