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逐个表地应用七项特权以允许非所有者具有所有者的特权。 其中的四项特权(Select、Insert、Delete 和 Update 特权)控制对表中数据的 DML 访问。Index 特权控制索引的创建。 Alter 特权给予更改表定义的权限。References 特权给予对表指定引用约束的权限。
在符合 ANSI 标准的数据库中,只有表所有者才具有所有特权。 在其他数据库中,除非为了对 PUBLIC 限制所有表特权而已将 NODEFDAC 环境变量设置为“yes”,否则数据库服务器会在创建表时自动将除 Alter 和 References 以外的所有表特权授予 PUBLIC。当允许数据库服务器自动将所有表特权授予 PUBLIC 时,任何具有 Connect 特权的用户都可以访问新创建的表。 如果这不是您所期望的(如果存在具有 Connect 特权的用户,但他们本不应该能够访问此表),那么创建表之后必须撤销 PUBLIC 对该表的所有特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