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XECUTE FUNCTION 语句

使用 EXECUTE FUNCTION 语句来调用用户定义的函数或返回值的内建例程。

该语句是对 SQL 的 ANSI/ISO 标准的扩展。

语法

元素 描述 限制 语法
function 要执行的用户定义函数的名称 必须在数据库中注册 数据库对象名
SPL_var 包含要执行的 SPL 例程名称的变量 必须为包含现有 SPL 函数的非 NULL 名称的 CHAR、VARCHAR、NCHAR 或 NVARCHAR 数据类型 标识符

用法

EXECUTE FUNCTION 语句以参数调用用户定义函数(UDF),并指定结果要返回到哪里。

外部的 C 或 Java™ 语言函数仅返回一个值。

SPL 函数可返回一个或多个值。

您不可使用 EXECUTE FUNCTION 语句来调用不返回值的任何类型的用户定义过程。而是使用 EXECUTE PROCEDURE 或 EXECUTE ROUTINE 语句来执行过程。

您必须对用户定义函数拥有 Execute 权限。

要获取更多信息,请参阅 GRANT 语句

在支持隐式事务的符合 ANSI/ISO 的数据库中,在缺省情况下,EXECUTE FUNCTION 不开启新的事务。然而,被调用函数内的 SQL 语句可开启新的事务。

1 仅限于存储过程语言
2 仅限于 ESQL/C
3 仅限于触发器函数
4 请参阅 WITH TRIGGER REFERENCES 关键字
5 请参阅 参数
6 请参阅 INTO 子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