赋值给变量

在 SPL 例程内,请使用 LET 语句将值分配给您已定义的变量。

如果您未赋值给变量,或通过传递给例程的参数,或通过 LET 语句,则该变量有未定义的值。

未定义的值与 NULL 值不同。如果您尝试以 SPL 例程内未定义的值使用变量,则会收到错误。

您可以下列任一方式赋值给例程变量:
  • 使用 LET 语句。
  • 使用 SELECT INTO 语句。
  • 将 CALL 语句与带有 RETURNING 子句的过程一起使用。
  • 使用 EXECUTE PROCEDURE INTO 或 EXECUTE FUNCTION INTO 语句。